作家隆納德‧諾克斯(Ronald A. Knox)於1928年定下的<推理小說十誡>
其中第五條非常幽默:
1.凶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,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。
2.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。
3.最多僅能出現一個秘室或秘道。
4.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、以及太複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。
5.故事中不可有中國人角色。
6.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。
7.偵探不能犯罪。
8.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情的線索,避免誤導讀者。
9.偵探身旁的忠心朋友,思維應該坦白;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下。
10.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,否則凶手不准是雙胞胎。
據說當時的人們對中國的了解還相當的少,
大多數的人都認為中國人一定會功夫、奇門遁甲等技能,所以才訂下此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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